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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安顺学院2017年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2017-03-22 17:36   审核人:

关于举办安顺学院2017年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一、活动背景

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关于每三年举办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要求,教育部印发《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5号),要求各高校于2017年12月前组织完成本地展演活动。2018年4月教育部将组织全国现场集中展演,本次展演活动中将举办大学生摄影展和高校校长摄影展。为抓好文件落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安顺学院2017年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

二、领导小组

组 长:杨文波

副组长:张 丽

成 员:胡 蕾 周瑞祥 吴胜艳 邓 韧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

三、征稿对象

安顺学院全体在校大学生

四、征稿内容

本次比赛分为甲、乙两组,投稿作品分为纪实类和艺术创意两类。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其中纪实类包括城乡新貌、校园生活、生态摄影(自然风光,民族风情,鸟类、野生动物等)内容。

五、征稿时间

征稿截止时间:2017年5月10日

六、投稿要求

作者提供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数码照片供专家以投影方式评选,数码照片要求3MB以上,JPG格式。

本次比赛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作品。

报送的每张数码照片标题需包含作品名、报送组别(甲组或乙组)、报送类别(纪实类或艺术创意类)、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数码照片报送联系人:张丽 电话:0851-33229445

邮箱:445739415@qq.com

七、奖励办法

(一)参赛作品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二)参赛作品中择优参加校级大学生摄影展,并选送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摄影作品展评奖。

八、其他事项

1、请在报送作品时,以压缩包为附件,发送至邮箱445739415@qq.com,压缩包内应包含:参赛作品、信息表、作品介绍(可选)等信息;

2、如遇网络故障,导致报送失败的,请重新报送;

3、为防止网络故障等不确定性因素导致收件失败,报送者应存留备份;

4、举办方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5、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法律方面的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6、本次大赛征稿截止时间:2017年5月10日。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

附件【安学院青发[2017] 6摄影大赛活动通知3.2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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