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接共青团安顺市委关于转发《申报“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的通知,请有意申报“全省五四红旗团总支/团支部”的团总支或团支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校属各学院团总支或团支部,各学院符合条件者推荐一个团总支或团支部。
二、申报条件: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团总支应主动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评选进行情况及结果及时向党总支汇报。
2、申报全省表彰的团总支(团支部)要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请务必于3月31日(星期五)16:00前将“2016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汇总表一式一份(附电子版)报校团委胡蕾老师处,并加盖申报学院党总支公章。逾期不报,材料不齐,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胡 蕾 联系电话:0851-3229445
联系邮箱:31595351@qq.com
附件1:2016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2:2016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二0一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