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学生社团:
为表彰和奖励在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社团及表现突出的社团成员,更好地推进学生社团发展进程和社团各成员全方面的进步,发挥我校学生社团和社团先进个人在建设具有安顺学院特色的校园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调动社团的积极性,使社团高效、有序地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社团发展环境,实现对社团的健康发展。特将2014—2015学年度的“十佳社团”及“社团优秀个人”评选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十佳社团”评选
(一)评选对象:
已通过学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合法成立的学生社团。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接受院团委管理和社团联合会的监督考核,遵守《安顺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和《安顺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中相关的规定。
3、能有效组织学生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学术、科研、文体及实践服务,以活跃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4、能加强社内联系,为学生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密切与兄弟社团的关系,互相学习,加强协作;扩大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寻求广泛的支持与帮助。
(三)上报材料:
1、社团简介:社团历史、规模、挂靠的教学部门、指导老师、社团的LOGO、团旗、团徽说明等。
2、社团年度总结:应包含学年度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工作成绩、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下一步努力的方向等。
3、社团活动剪影(3-5张)。
4、《安顺学院2014—2015学年度“十佳社团”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
二、“社团优秀个人”评选
(一)评选对象:
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合法成立的学生社团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成员。
(二)评选条件: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品质优良,行为规范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国家学籍学历管理政策,认真组织学生核对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有关信息。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总分排名在班级前50%(对社团建设有特殊贡献者除外)。
3、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并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三)上报材料
1、个人工作总结:应包含个人介绍、所在社团、社团工作、所获奖励等。
2、《安顺学院2014—2015学年度“社团优秀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
三、评选要求
(一)上报材料格式:各社团的申报材料(“十佳社团”社团简介和年度总结、“社团优秀个人”个人简介)标题采用华文宋体、三号、加粗,正文采用仿宋、四号、单倍行间距。
(二)上报材料时间:各社团的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文档,于2015年10月10日前报社团联,逾期不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三)推荐登记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不得随意涂改。拟推荐“社团优秀个人”表格所需照片统一使用一寸免冠彩照。
四、表彰和宣传
(一)“十佳社团”及“社团优秀个人”评审结束后,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等。
(二)学校利用网站、校报、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宣传获奖者的先进事迹。
附件:
1.《安顺学院2014—2015学年度“十佳社团”申报表》
2.《安顺学院2014-2015学年度“社团优秀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