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文件
安学院青发[2015]20号
校属各学院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完善团组织基层建设,使校团委及时掌握各学院基层团组织及各班团支部的实际情况,更好的针对基层团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及各项团内评优工作。校团委决定于2015年9月24日至10月16日对各院(系)团总支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现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新团员
(一)发展要求:
1.思想上进。能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2.承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团费。
3.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自主学习,学习上要求进步,无挂科现象。
4.遵守校纪校规,对严重违纪、受过处分者不予以考虑。
5.具有团队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6.在学生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团总支负责人严格审查。
(二)发展程序:
1.申请入团的青年学生,必须向团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团支部在培养和考察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认真审查,通过班级团支部决议,并综合班主任意见,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将入团积极分子的各项情况上报团总支。
3.团总支对入团积极分子进一步考察,请于9月29日下午17:00前将审核通过名单的统计表(附件1)报送至校团委,须有院(系)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团总支公章(纸质版2份、电子版发送到291173068@qq.com)。
4.校团委复查通过后发放《入团志愿书》,然后由入团介绍人指导其填写。
5.各院(系)团总支认真组织填写入团志愿书并在“上级机关审批意见”栏左边签署意见并盖章。
6.各学院请于10月13日—10月14日以学院为单位将盖章过后的入团志愿书交校团委复核盖章。并将每位拟发展团员对象的一寸免冠照片2张和每位拟发展团员对象需缴纳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工本费合计10元上交校团委。
7.校团委和院(系)团总支确认无误后发给团员证,成为正式团员。
二、关于团员档案缺失的处理
若出现团员证遗失的团员,需及时补办新的团员证,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补办团员证申请汇总表》(附件2),请于10月13日—10月14日将《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补办团员证申请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校团委,须有院(系)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团总支公章(纸质版2份,电子版发送到291173068@qq.com)。
三、基层团组织数据统计及团费收缴
1.各院(系)认真核对各班,特别是2016届毕业班的团员人数,认真进行登记,积极做好非团员的申请入团工作和补办团员证工作。
2.认真清理拖欠团费人员并了解相关情况,视其情节将处理意见报校团委,校团委将组织团总支书记会议讨论做出处理决定。
3.认真做好毕业班团员团费的收缴及注册工作,以便毕业班团员能顺利办理离校手续和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4.收缴2015-2016年度团费收缴标准为:各班本次缴纳一年团费,每人0.20元/月,共计2.4元。各学院团总总支在收到本学院各支部团费后如实填写《团费收缴表》(见附件3,纸质版两份及电子版发送到291173068@qq.com),并于10月13日—10月14日将团费以团总支为单位交校团委,同时统计未交团费的团员名单并说明情况,并报送《安顺学院基础团组织建设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纸质版两份及电子版发送到291173068@qq.com)。
5.共青团基层团组织团员基本信息采集。《共青团基层团组织团员基本信息采集模板》(见附件5),共分2张表,即团干部信息和团员信息。团干部指各院团总支成员,包括团总支负责老师、团总支学生副书记、班级团支部书记等。团员指学生团员。红色字体项目是必填项,有下拉列表中选择。没有身份证的团员,身份证号请在其户口本上查询。要保证录入信息的准确。各团总支要严格按照《采集模板》录入团员基本信息,不得另行制表或更改表格样式,否则可能影响数据接收和汇总。请将填好的表格(附件5及附件6)于10月16日前发送到邮箱291173068@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 蕾 0851-32214765
姚 玮 13985309162
电子邮箱:291173068@qq.com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