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根据黔教体(2014)33号《关于举办全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及安顺学院党办通(2014)18号《关于举办安顺学院第一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校学生风采。我校决定举办2014年安顺学院大学生艺术展演暨迎新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艺术展演暨迎新晚会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4年10月27-31日)各学院宣传动员阶段。
第二阶段(2014年11月1日-10日)节目报送。
第三阶段(2014年11月19日-20日)节目筛选
第四阶段(2014年11月23日下午14:30)彩排
第五阶段(2014年11月24日晚上19:30)正式演出
二、报送内容及要求
1.节目形式不限,以集体节目为主。合唱、舞蹈、相声、小品、诗朗诵、武术、杂技、音乐剧、器乐演奏等均可,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相关节目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2.晚会节目主要由各二级学院推选产生,各二级学院推报1至2个参加审核筛选(不含艺术学院)。艺术学院推报2个优秀节目参加展演、大学生艺术团推报2个优秀节目参加展演。节目组将对申报节目进行审核、筛选,经审查合格且质量较高的节目方可展演,节目展演顺序由节目组确定。
3.报送节目请自备服装、道具、CD等。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承办:安顺学院大学生联合会 安顺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四、报送日期及办法
各学院按照要求填写《安顺学院大学生艺术展演节目报送表》(见附件1),盖章后于2014年11月10日前报学校团委;
联系人:雷蕾; 联系电话(传真):0853-2214765;
邮箱:29650486@qq.com
附件1: 安顺学院大学生艺术展演节目报送表
附件 2:安顺学院大学生艺术展演节目要求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