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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安顺学院大学生艺术展演暨迎新晚会的通知

作者: 校团委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4-10-28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根据黔教体(201433号《关于举办全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及安顺学院党办通(201418号《关于举办安顺学院第一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校学生风采。我校决定举办2014年安顺学院大学生艺术展演暨迎新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艺术展演暨迎新晚会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41027-31日)各学院宣传动员阶段。

第二阶段(2014111-10日)节目报送。

    第三阶段(20141119-20日)节目筛选

第四阶段(20141123日下午14:30)彩排

第五阶段(20141124日晚上19:30)正式演出

二、报送内容及要求

    1.节目形式不限,以集体节目为主。合唱、舞蹈、相声、小品、诗朗诵、武术、杂技、音乐剧、器乐演奏等均可,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相关节目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2.晚会节目主要由各二级学院推选产生,各二级学院推报12个参加审核筛选(不含艺术学院)。艺术学院推报2个优秀节目参加展演、大学生艺术团推报2个优秀节目参加展演。节目组将对申报节目进行审核、筛选,经审查合格且质量较高的节目方可展演,节目展演顺序由节目组确定。

    3.报送节目请自备服装、道具、CD等。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承办:安顺学院大学生联合会    安顺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四、报送日期及办法

  各学院按照要求填写《安顺学院大学生艺术展演节目报送表》(见附件1),盖章后于20141110日前报学校团委; 

联系人:雷蕾; 联系电话(传真):0853-2214765

邮箱:29650486@qq.com

 

附件1安顺学院大学生艺术展演节目报送表

附件 2安顺学院大学生艺术展演节目要求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201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