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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汇聚青春正能量 践行核心价值观”主题团及网络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校团委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4-10-14

安学院青字发[2014]21号

 

各院(系)团总支、各院级学生组织:

党的十八大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任务,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凝魂聚气、强基固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础工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大学时期是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大学生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必须适应其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密切结合时代发展形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教育成效。我校团委特决定举办“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汇聚青春正能量 践行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对象

  各总支、各院级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15日——2014年10月31日

四、活动方式

1、主题团日活动。

(1)理论学习阶段

 各级组织在实践活动前召集团员开展主题教育学习活动。建议学习内容包括:

①党的十八大与三中全会精神;

②团的十七大精神;

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理论学习材料。

    (2)实践阶段

各级组织需围绕“汇聚青春正能量 践行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团日活动,团日活动可与主题教育学习相结合,以集体学习、参观、实践、竞赛、文体活动等多种方式为载体。

2、“价值观体”传播活动。大力开展“青年好声音——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新媒体传播活动,动员广大青少年以“我是……( 姓名或身份),……(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中的某个词)就是……,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的“价值观体”格式,结合自身经历和体会,写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感悟,并通过各级团组织官方微博、微信、网站、手机报等平台广泛传播。

3、新媒体传播渠道。利用新媒体各种载体,鼓励广大青少年发挥创意,通过拍摄照片、微视频,制作图片、动漫、微电影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参与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和手机报等进行活动成果展示并与我校校团委新浪腾讯微信等官方宣传平台进行分享互动同时在开展期间将展播青少年参与活动的内容

4、发挥青年榜样作用。发动各二级学院以及校级学生组织优秀青年代表等青少年榜样普遍参与到活动中来,并积极邀请在青年中有影响力的老师同学支持参与,上传代言图片和视频,在各级团组织官方微博、微信专题栏目展示,与我校校团委和广大青年进行主题分享。

5、广泛动员传播。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和校级学生组织要充分发挥网络宣传员的积极传播作用,有计划、分层级、分批次动员本组织开展相关宣传,特别是积极评论和转发内容好、质量高、能充分体现核心价值观内涵的新媒体文化产品。

6、腾讯高校团组织微博(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腾讯微博账号:2354233777)体系、微信(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微信账号:asxy2354233777)体系、新浪高校团组织微博(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新浪微博账号:共青团安顺学院)体系进行展示交流。请各总支、各院级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以组织名义(个人也可关注),关注以上账号,并在活动开展期间进行互动分享。

五、活动要求

    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团日活动是全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少年殷切期望和重要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创新推进我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工作的重点项目,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真正面向基层、面向青年,把广大普通青年的参与面和参与程度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第一标准。要大胆探索创新,创造更多新颖活泼的方式载体、精美时尚的表现形式,切实提升主题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青年的吸引力。要充分发挥广大网络宣传员作用,做好活动的宣传推广,争取影响覆盖更多青年。

各团总支和各校级学生组织请于10月底前将活动情况总结报送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团校办公室。

请各团总支和各校级学生组织及时将活动情况总结材料发送到邮箱:@499815587qq.com。联系人:杨朝顺,联系电话:13985309655。

截止日期:2014年10月31日下午16点前(周五)。

六、注意事项

1、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期间,校团委将各学院团总支学生负责人拟定为联系人,联系人如有更改请及时通知杨朝顺(电话:13985309655)

2、请各总支、各组织认真组织活动开展,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附件: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主题团日活动汇编材料模板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0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