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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转发《关于举办安顺学院第16期(总第37期)党校学习班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3-11-07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转发《关于举办安顺学院第16(总第37)党校学习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校级学生组织:

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党校工作细则》规定,结合安顺学院实际,经学院领导审定,学院团委现将推荐所指导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参加安顺学院第16期(总第37期)党校学习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条件

1、各学生组织推荐学生干部参加党校学习,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

(2)学习成绩优良(成绩无挂科),各方面表现突出;

(3)在学生组织任职半年以上(含见习期);

(4)团校结业;

(5)积极参加组织活动,支持组织工作,表现优秀,优先考虑;

(6)已向所在系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周末有选修课的同学参加本期党校学习,必须保证参加党校学习的时间。

二、报名及学习时间

各组织指导教师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标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1、各组织上党校学习的人选采取在学生本人自荐、学生或教师推荐的基础上遴选的方式。由各组织指导教师负责,对推荐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各学生组织务必于2013年11月13日10:00前将《安顺学院党校第16期学习班学员报名表》(打印件1份并附电子文档)交于团委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每人交学习资料费30元(报名时交清)。

2、学习时间及学习安排另通知。

三、学习方式

本期党校学习班采取全体学员集中学习、分组讨论和自学的方式进行。

集中学习由党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学生干部统一参加学习),学习地点为学院大礼堂。

分组讨论由各党总支负责组织(校学生会、伙管会、社团联、青协、素拓、国旗班、礼仪队、主持人小组、广播站学生干部参加所在系学习组学习讨论)。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