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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9-27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文件

安学院青字发[2013]19号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2013-2014年第一学期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

发展和接受新团员,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更好地实现团的各项任务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壮大团的组织,提高团组织战斗力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充实学院共青团队伍,及时吸收思想好、学习刻苦、积极上进的青年同学加入团组织,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决定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要求:

1.思想上进。能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并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2.承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团费。

3.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自主学习,学习上要求进步,无挂科现象。

4.遵守校纪校规,对严重违纪、受过处分者不予以考虑。

5.具有团队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6.在学生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团总支负责人严格审查。

二、发展程序:

1.申请入团的青年学生,必须向团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团支部在培养和考察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认真审查,通过班级团支部决议,并综合班主任意见,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将入团积极分子的各项情况上报团总支。

3.团总支对入团积极分子进一步考察,请于9月12日前将审核通过名单的统计表报送至院团委,须有院系团总支书记签名并加盖团总支公章(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

4.学院团委复查通过后发放《入团志愿书》,然后由入团介绍人指导其填写。

5.各院系团总支认真组织填写入团志愿书并在“上级机关审批意见”栏左边签署意见并盖章,然后交学院团委复核盖章。

6.学院团委和院系团总支确认无误后发给团员证,成为正式团员。

三、相关要求:

1.各院系团总支接此通知后,在各团支部进行广泛的宣传。各团支部要对本班团外青年学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鼓励他们向团组织靠拢。并严格按照组织发展程序,做好新团员发展工作,把好质量关。

2.各院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发展新团员的重要意义,并要以此为契机,带动和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共青团员意识,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按照团员发展标准,在保证质量、严格程序的基础上,积极完成本学期团员发展工作。

附件1:2013-2014年度第一学期发展学生团员统计表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2013年9月4日

主题词:2013-2014 第一学期 发展新团员 通知

:院党委 院党委分管领导

:院党委组织部 院党委宣传部

:各团总支 院团委各部

 院团委办公室 2013年9月4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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