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文件
安学院青字发[2013]16号
关于开展推荐第八届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全国学联秘书处和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荐第八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缅怀邓小平同志的丰功伟绩,激发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决定开展第八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推选工作。
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的中国大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
全院共推荐候选人1名。第八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实行差额评选,曾获“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者不再推荐。
大学本专科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20000元,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二、评选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
4、被推荐人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4年6月20日后出生)。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特等奖获得者;
(2)在国内外重要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者;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4)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三、评选推荐程序
1.各系团总支推荐候选人,填写候选人登记表(详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按附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用A4纸大小复印,附在推荐申报表后。
2、学院根据各系所报材料审核并确定1名候选人报全省评选。
3.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候选人由省级团组织统一推荐。各省级团组织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
四、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评选推荐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候选人要在系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3.严肃评选纪律。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视情节作出处理。
五、评选推荐时间
6月10日前报送学院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asxytw@126.com邮箱。
附件:1.第八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联系人:蔡林 联系电话:3415016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 通知
报:院党委 院党委分管领导
送:院党委宣传部 院党委组织部
发:各系团总支
院团委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