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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迎七一·我的贵州“中国梦”歌咏比赛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4-15

安学院党办发 [2013]2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处、室部门:

为了纪念建党92周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广大师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和贵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贵州‘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结合《中共贵州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贵州‘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于“七一”前夕在全校举行歌咏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迎七一·我的贵州“中国梦”

二、主办和承办

主办: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安顺学院

承办:安顺学院党委宣传部、安顺学院纪委、安顺学院党委组织部、安顺学院工会、安顺学院团委、安顺学院艺术系。

三、组织机构

(一)歌咏比赛活动组委会

问:李彦西 李建军

主任委员:王之瑞

副主任委员:熊国敏 王芳恒 令狐荣涛

员:蔡少平 贺明达 罗文帝 杨丽莉 邬贤芳

李应莉 邓文红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部)

办公室主任:蔡少平

办公室副主任:杨丽莉 邬贤芳

成员:侯晓彤 袁仁钢 陈碧妹

段亚菲

(三)组委会办公室各组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杨丽莉

成员:王

2.场地组

组长:侯晓彤

成员:杨

3.评判组

组长:罗文帝

成员:(评委若干人)

4.仲裁组

组长:贺明达

成员:李应莉 邬贤芳

5.宣传报道组

组长:陈碧妹

成员:赵 段亚菲

6.安全保卫组

组长:邓文红

成员:(保安人员)

四、比赛时间

七一前夕。

五、比赛形式

大合唱。

六、参赛歌曲

参赛歌曲为2首,其中必唱歌曲为《安顺学院校歌》,另一首在中宣部推荐的100首爱国歌曲中选取。

七、组队要求

1.以党总支为单位组队,每个队3040人(各教学系合唱队的教职工不少于5人);机关党总支与马列部直属党支部联合组队、成教部党总支与离退休党总支联合组队;机关与马列部合唱队、成教部与离退休合唱队、附中合唱队的队员全部由教职工组成。参赛的合唱队共15支。

2.各合唱队的领队为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

3.一人只能参加一个合唱队,一人最多可为两个参赛队指挥,伴奏不限(钢琴伴奏,由组委会提供)。

八、比赛规则

比赛规则另行制定。

九、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特别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4名;优秀指挥奖3名。

2.奖励设置:特别奖3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500元,三等奖2000元,组织奖1500元;优秀指挥奖500元。

(以上奖励用于活动的道具购置等开支补助)

3.每个合唱队补助2000元,用于活动的道具购置等开支。

安顺学院党委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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