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安顺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安学院青字发[2013]4号
关于开展2013年“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根据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与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就函[2013]5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精神,积极培育、大力宣传残疾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他们的精神风貌,决定2013年继续在“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中安排专项资金,开展“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以下简称“励志奖”)评选活动。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推选工作。
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的中国籍残疾大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全院共推荐“励志奖”候选人1名。
二、评选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秀,获得学校二等以上优秀奖学金;
4.在学业、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项者优先;
5.曾获得过“励志奖”及提名奖的不再参加评选。
三、奖励办法
授予全国“励志奖”获得者荣誉证书,每人颁发奖金1万元;获得全国“励志奖”提名者,每人颁发奖金3000元;“励志奖”获得者不兼得提名奖励。
四、评选推荐程序
1.各系团总支推荐候选人,填写候选人登记表(详见附件1),一式四份,4月1日前报送学院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asxytw@126.com邮箱。
2、学院根据各系所报材料审核并确定1名候选人报全省评选。
3.省级残联和团委按照所分配候选名额,共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将其登记表及电子版报至“励志奖”评选工作办公室。
4.评选委员会评审,分别确定“励志奖”和提名奖人员名单,并公布评选结果。
五、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评选推荐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候选人要在系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简历、照片和先进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宣传,展示残疾大学生风采。
4.严肃评选纪律。对未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视情节作出处理。
附件:1.“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候选人登记表
联系人:蔡林 联系电话:3415016
共青团顺安顺学院委员会 安顺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残疾大学生 励志奖 通知
报:院党委 院党委分管领导
送:院党委宣传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各系团总支
院团委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