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黔中学子·自强之星”希望工程激励计划助学金评选申报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让尽可能多的贫困学生在大学顺利求学,促进广大团员青年取得更大进步。根据《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关于开展“黔中学子·自强之星”希望工程激励计划》(黔青基通字【2012】23号)文件,现就评选申报先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黔中学子·自强之星”希望工程激励计划为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品学兼优的大学学生(主要为本科大二、大三学生,专科大二学生)提供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二、申报条件
1、家庭困难,品学兼优,自强向上,事迹突出;
2、参加过社会公益实践服务,积极传播公益文化理念,在大学生中有较大公益影响力;
3、学校评选出的大学生自强之星;
4、受希望工程资助过的学生优先;
5、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学生优先;
6、积极组织参与学校活动、在同等条件下担任学生干部职务的学生优先。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标准:3000元/人
四、名额申报
1、由团总支推荐学生申报,申报学生按要求填写 “黔中学子·自强之星”希望工程激励计划助学金申报表(见附件);
2、团总支审核公示合格(公示3天)报送团委,团委审核合格后报送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3、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审批后按照各学校分配名额划拨助学金。
五、 工作要求
1、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各团总支积极组织,通过广泛推荐,择优候选;评选中各团总支应主动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评选进行情况及结果及时向党总支(支部)汇报。
2、各团总支对入围候选的优秀学子事迹在本系通过广泛宣传介绍,扩大影响;
3、评选必须在认真学习、动员、总结评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条件进行,各团总支、团支部要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使评选活动真正达到激励先进,帮助学生、推动工作的目的。
4、各团总支要对推荐工作高度重视,统筹考虑学生日常表现情况,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科学的组织引导。各团总支要对申报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
5、各团总支将评定审核后最终确定的名单经公示三天后在2012年10月12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表(附件1)与申请书报送至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办公室邬贤芳老师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黔中学子·自强之星” 希望工程激励计划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1
“黔中学子·自强之星” 希望工程激励计划
助学金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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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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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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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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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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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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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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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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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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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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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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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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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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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姓名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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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获得何种奖励 (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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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种班、校、学生会、党(团)组织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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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主要课程成绩 |
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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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成绩 |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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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列第 名。 |
申请理由 (可另附页)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高校团委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审核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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