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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团校第四十六期学习班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0-16

 

 

  

关于举办团校第四十期学习班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团总支、校团委各部:

为进一步加强团员教育和团组织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共青团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共青团员意识,使广大青年做到从思想上、行动上和组织上入团。按照《安顺学院团校章程》的规定,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将于近期举办团校第四十六期学习班。

一、开班办法及时间

本期团校统一内容、统一时间、统一考核,以校属各学院团总支为单位组成十四个学习班。统一学习时间由校团委根据各学院人数安排,开班典礼、分散学习、集中学习和结业典礼由校团委和各学习班协商进行。

各学习班学习时间为1029日至119日,共12天。其中开班典礼时间为1029日。考试时间为110919:00-21:00(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团校学习由校团委统一安排,采取讲座、分组学习讨论、分班集中学习和自学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期团校采取两级分工负责的办法。校团委统一安排资料印制和统一考核。各学院团总支在学院党总支的指导下,负责学员推荐、资格审查、组班、集中自学、学员考核和其他相关工作。

学员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团校统一发放结业证书。

二、学习内容

1、本期团校学习的主要内容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2018年修订)、《安顺学院团校章程》、共青团的性质、责任和地位、共青团的历史与发展。

2、本期团校继续开展网上团校的学习,学习内容详见安顺学院团委网页(http://www.asu.edu.cn/tw/Index.html)。

三、参加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入团积极分子、团员、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生干部及学校各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学生和积极分子。

2、有下列之一情形者,不能进入本期团校学习班学习:

(1)一年内团校结业考试挂科或被勒令退出团校学习班者。

(2)本通知下达之日前一年内受到过团内处分者。

四、学习要求

1、参加团校学习的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学习和自学,积极参加学习讨论,作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日常学习讨论情况及学习成果纳入结业考核中。

2、学习班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学习班班委必须严格考勤制度,做好学习记录等日常事务工作。请假者,须事先书面写出假条并经所在班的班长批准(并加盖学院团总支公章)。无故缺旷一次,或请公假、事假、病假达两次(含两次)均不予结业。

3、学习结束组织考试,学习的有关材料和考核成绩记入团校档案。在此基础上,各学院根据结业成绩及平时表现组织推选优秀学员(结业成绩在全班排名半数后及有请假记录的学员不能推选为优秀学员)。

4、为切实巩固学习效果,本期团校的考试全部采取闭卷,望各学习班认真组织学习。

5、各学院要认真填写安顺学院第四十六期团校学员登记表,学员编号为各学院院代码后加本人序号。报名表应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纸质版需加盖各学院团总支公章,表格请在校团委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6、学员在团校期间的学习表现,将作为团内评优和推荐入党的重要依据之一。

7、为后期材料汇编成册以供各团总支学习交流需要,请各学习班做好团校期间每天学习的简报上报工作,并于学习结束后一周内上交本期团校总结。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两份(详见附件5)。

五、学员推荐办法及名额分配

1、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做好学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各学院团总支书记负责本学院学习班学员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

2、本期团校设十五个学习班,各班名额的分配具体详见(附件3)。

3、院团总支为单位,成立十五个学习班,由团总支书记担任学习班班长,负责本学习班的组织、管理工作。

六、报名时间

请各学院团总支于1018日(星期四)1600前,将推荐进入本期团校学习的学员登记表及按20元/人标准收取的学习及资料费用,一并报(交)安顺学院团委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七、其他

1、附中团校为安顺学院团校分校,其学习班举办计划自行拟订,报校团委批准后施行。附中分校开班时间及内容应与本部基本一致。

2、各学院团总支书记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工作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联系方式:谌兰樱  0851-33229445     

          苏铭彪  18286391205     617962112@qq.com

 

 

   

附件:1、安顺学院团校章程

2、团校组织机构名单

     3、团校学习班名额分配表

     4、团校学员登记表

5、安顺学院团校第四十六期简报及总结格式要求、

6、安顺学院第46期团校日程指导性安排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团校  四十六  开班  通知

报:校党委  校党委分管领导

送:校党委宣传部 校党委组织部 各校级学生组织

发:各院团总支  校团委各部   

校团委办公室                                    201810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