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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团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4-15

关于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团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团总支、班级团支部:

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结合《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中青发[201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引导广大青年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青春之我创青春之国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为此校团委决定开展以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为主题的2019年4月团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主题团日活动

二、活动对象

校属各学院团总支、班级团支部

三、活动时间

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30日

四、活动方式

1、各学院团总支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深刻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重任,强化榜样带动,大力推树宣传青年身边典型,通过学习先进事迹、广泛开展故事分享、座谈交流、媒体访谈等宣传活动,用真人、真事和真情实感,让榜样精神真正在青年中入脑入心,做好青年典型引领,引导团员青年树立高远志向,在广大青年中切实树立见贤思齐、奋斗成才的价值引导。

2、各学院团总支充分动员各班级团支部,紧密围绕“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为主题开展团支部书记讲团课活动,可与主题教育学习相结合,以团总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讲团课方式为载体进行。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动员、过程推进和总结工作,使团组织生活成为基层团支部开展团务活动的重要形式。

2、注重实效,确保质量

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把本支部青年学生参与团组织生活的人数和比例以及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程度,作为评判团组织活动质量的重要标准,贯彻始终。

3、材料上报

活动开展前,各学院团总支需统一报送下属团支部的《安顺学院团组织活动审批表》到校团委。各团支部需在4月28日前,将《安顺学院团支部记录册》内的“团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和“团支部活动支撑材料”电子版填写后打印,附于《安顺学院团支部记录册》内,另以简报的形式把相关材料(图片、文字、PPT、视频等)收集电子档发至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团务办公室邮箱 861255446@qq.com 。

六、注意事项

1、团组织生活会开展期间,校团委将校属各学院团总支学生负责人拟定为活动联系人,联系人如有更改请及时通知校团委。

2、请各学院团总支、各班团支部认真组织活动开展,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七、联系方式

谌兰樱:0851-33415016

苏铭彪:18184161503861255446@qq.com

附件:

附件1:安顺学院团组织活动审批表

附件2:团支部活动开展情况

附件3:团支部活动支撑材料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2日

主题词:“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 团组织生活会通知

报: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

发:校属各学院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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