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度安顺学院“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校风、班风、学风建设,校团委决定集中表彰2018年度安顺学院“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按照《安顺学院“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修订)》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
(一)红旗团总支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 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凝聚团员青年开展“大扶贫”工作。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4、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 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感。
5、积极开展“青年大学习”、日常主题团日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二)优秀团支部
1、团支部能认真组织带领支部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学习任务;能理论联系实际,经常性地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有积极进取、团结向上、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
2、支部学习气氛浓厚,全体成员奋发向上,总体成绩良好,每学年获得学校各类奖学金的总人数不少于20%。课堂出勤率较好,各任课老师对班级学风评价良好。支部全体成员考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考试违纪记录。
3、团支部班子健全,团支委职责分明,业务熟练;民主制度健全;日常工作记录详尽、完备;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4、支部按时完成上级组织安排的团员统计工作,并按时缴纳团费。
5、支部有发展新团员和向党组织推优的计划,工作开展有成效。
6、支部能围绕党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有益的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科技活动和志愿者活动等,切实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
7、团支部认真落实团组织生活,全学年至少开展理论学习4次,团日活动至少6次,并有详尽记录。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团员积极参与,活动质量高。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团组织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起表率作用。
2、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思考,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本学年度综合测评列本班前1/2(含1/2),无重修科目;
3、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表现突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4、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劳动锻炼、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等,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密切联系青年,热心为青年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积极主动地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观念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骨干作用。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时长为100小时以上,参选时附上志愿服务时长相关支撑材料。
7、团内任职,系团的相关干部,任职年满一年并担任相应团内职务。
(四)优秀共青团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团组织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起表率作用。
2、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思考,成绩优良,原则上本学年度综合测评列本班前1/2(含1/2),无重修科目。
3、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表现突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4、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劳动锻炼、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等,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和团支部活动,无无故缺席现象,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协助团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认真完成团支部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7、获校级及校级以上个人荣誉者优先。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对象为我校各级团组织、在校团员学生。名额分配按照“智慧团建”系统中各团总支数据为准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充分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对违反校规校纪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实行一票否决。
3、要建立和改进长效机制,不断总结评选经验,完善评选机制,提高评选效益。
4、各学院团总支应按照要求指导和督促评选集体或个人认真填写登记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优秀集体申报和优秀个人申报分别报送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并附上2017-2018学年综合量化成绩(2018级学生附上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排名)成绩需加盖所属学院公章。
5、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作为推荐对象。
四、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团总支将评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4月28日(星期日)16:00前报送到校团委团务办公室(青年成长服务中心103办公室),纸质材料包括评选材料、公示、公示结果、申报表、事迹材料、汇总表、成绩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包括评选材料、公示、公示结果、申报表、事迹材料及汇总表,需用U盘直接携带到校团委团务办公室拷贝,命名格式为“XX学院:2018年度评优申报材料”。逾期不报,材料不齐,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2018年度安顺学院“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由校团委下发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谌兰樱 联系电话:0851-33415016
冯 玉 联系电话:15121288301 2308106338@qq.com
附件1:2018年度安顺学院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8年度安顺学院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附件3:2018年度安顺学院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4:2018年度安顺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5:2018年度安顺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6:2018年度安顺学院申报集体及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规范及模板
附件7:2018年度安顺学院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
附件8:2018年度安顺学院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和报送材料要求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8日
主题词:2018年度 共青团评优 通知
报:校党委 校党委分管领导
送:校党委组织部 校党委宣传部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发:各学院团总支 校团委各部 各校级学生组织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印发
OA系统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