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顺学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团总支: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特定管理的规定》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将《安顺学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发至各学院团总支,征求意见。
请各部门及学院积极向师生转达,并于2019年4月22日17:00前将反馈意见纸质版(需同时加盖部门公章、领导签字)和电子版提交至校团委(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24512693@qq.com)。无意见也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附件:安顺学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修订稿)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